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雁山区发改局推进政务信息“五公开”制度实施方案

[字体大小:] [2017-12-20 16:38:00]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中共桂林市委办公室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桂林市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实施方案>的通知》(市办发〔201627号)精神,,全面推进法治建设,扩大政务开放参与度,提升全局政务公开水平和实效,现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群众关注关切,推行“互联网+政务”,进一步将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以下简称“五公开”)要求落实到办文办会程序,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二、大力推进政务“五公开”

    (一)推进决策公开。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法定程序。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广泛关注的,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通过调查研究、咨询协商等方式,充分听取有关单位的意见建议,同时,对决策方案进行合法性审查,并提交局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

(二)推进执行公开。主动公开全局重点工作任务、重要决策的实施步骤、责任分工和监督方式,根据工作进展公布取得成效、后续措施,听取公众意见建议,加强和改进工作。做好整改落实情况的公开,增强抓落实的执行力。

(三)推进管理公开。建立健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动态调整机制。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根据事权和职能,按照突出重点、依法有序、准确便民的原则,公开职责权限、执法依据、执法流程等,接受社会监督。

(四)推进服务公开。充分利用政务信息网平台,发布办事指南,简化优化办事流程,制定完善具体办法,切实承担上级部门的组织协调、监督指导职责。

(五)推进结果公开。贯彻落实结果的公开力度,及时主动公开法律法规规定应主动公开的事项。

三、不断提高政务公开质量

(一)推进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深化公开内容,突出公开重点,推进备案结果公开。

(二)加强政策解读。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做好重大政策特别是规范性文件出台时的解读工作。坚持政策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提高政策解读的针对性、科学性和权威性。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专业性强的政策法规,充分运用门户网站、统一平台等,做好重大政策宣传解读工作,形成正确导向。

四、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一)将“五公开”要求落实到公文办理程序。拟制公文时,在发文签批单“是否公开”栏中,要明确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等属性,随公文一并签批,拟不公开的,要依法依规说明理由。对拟不公开的政策性文件,报批前应先送局办公室审查。起草区委、政府政策性文件代拟稿时,应对公开属性提出明确建议并说明理由;上报的发文请示件没有明确公开属性建议的,或者没有依法依规说明不公开理由的,由办文主管部门按规定予以退文。

(二)建立健全主动公开目录和负面清单。按照城区政府统一部署,推进主动公开目录梳理,实行动态更新,不断提升主动公开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三)健全公开前保密审查机制,规范保密审查程序。公开前,公开内容要经部门领导签字同意,对依法应当保密的,要切实做好保密工作。局办公室要加强定期审查,对发现应公开未公开等问题要及时督促整改。同时把握好公开的力度和节奏,稳步有序拓展“五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

五、加强组织保障和能力建设

(一)加强组织领导。充分认识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政务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确保能够公开的事项依法依规全部公开。根据人员变动,及时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指导推进全局政务公开工作,为工作顺利开展创造条件。

(二)完善制度规范。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制度,注重将政务公开实践成果上升为制度规范,对不适应形势要求的规定及时予以调整清理。健全完善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信息等规定。建立政务公开促进依法行政的机制,切实解决行政行为不规范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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