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岁末年初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力度,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全面完成安全生产年度工作任务,根据《雁山区安全生产督查工作方案》(雁政办字〔2016〕6号)有关要求,区安委会定于2017年12月25日至29日,对各相关单位开展第四季度安全生产综合督查和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考核组成员及时间安排
(一)督查考核组成员
第一督查考核组 组长:游晓军 食药监局 局长
成员:黎自荣 食药监局 干部
文雪峰 教育局 干部
周昌勇 安监局 干部
督查考核:雁山镇、大埠乡
第二督查考核组 组长:文飞 农机局 局长
成员:刘志成 农机局 干部
全洪友 农机局 干部
彭玉红 安监局 干部
督查考核:柘木镇、草坪回族乡
第三督察考核组 组长:赵拥军 安监局 副局长
成员:陈建红 监察局 副局长
白石英 工信局 干部
朱 华 林业局 干部
督查考核:区安委会成员单位
(二)时间安排:2017年12月25日至29日,具体督查考核时间及行程由各督查考核组组长单位直接通知相关单位,督查考核组工作用车及后勤保障由组长单位负责。
二、督查考核方法
(一)听取受检单位汇报,向受检单位提出质询;
(二)查看受检单位有关记录、台账等基础资料;
(三)深入生产作业现场查勘2-3家企事业单位。
三、2017年第四季度安全生产履职督查主要内容
1、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2、贯彻落实全国、自治区和桂林市、雁山区第四季度防范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情况;
3、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落实情况;
4、2017年区、乡镇、村委分级负责重点监督整治的事故隐患完成情况;
5、各乡(镇)和区安委会成员单位对第三季度区政府督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四、2017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有关事项
1、考核内容:各单位绩效考评指标评分细则中具体内容。
2、 评分办法:逐项对照评分标准进行量化评分。
五、工作要求
(一)督查考核结束后,督查考核组要向被督查考核单位反馈督查考核情况,指出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处理要求和进一步加强工作的建议。被督查单位要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按要求整改,并将每次督查的整改情况在下次督查前报告区安委办和督查组。
(二)完善督查考核台账。各督查考核组应做好督查考核的文字、影音等资料归档保存工作。2018年1月5日前各督查组将督查总结材料和考核成绩单,经带队领导签字同意后报区安委办(督查总结材料包括督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督查考核组对督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提出的意见、建议、以及年度履职绩效考核成绩单,由组长单位负责)。
(三)各督查考核组要轻车简从,廉洁自律,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党风廉政建设规定。
附件:
1、2017年度安委会对负有安全生产工作监管职责的成员单
位绩效考评指标评分细则。
2、2017年度安委会对支持保障安全生产工作的成员单位绩效考评指标评分细则。
3、2017年安委会对乡镇党委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绩效考评指标
评分细则。
雁山区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7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