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雁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haiyibg.com

雁山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结果公示 11月21日

[字体大小:] [2017-11-21 16:44:00]
雁山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结果公示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处罚名称 处罚类别1 处罚事由 处罚依据 行政相对人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处罚结果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机关
(桂雁)食药监食罚〔2017〕037号 雁山区涛哥超市(谭文兴)未按规定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案 警告 未按规定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 谭文兴 450311600102692   警告 2017-11-14 桂林市雁山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桂雁)食药监食罚〔2017〕041号 雁山区建国百货经营部(秦建国)采购食品未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案 警告 采购食品未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 秦建国 450311600101583   警告 2017-11-16 桂林市雁山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桂雁)食药监妆罚〔2017〕021号 雁山区好多多超市(佘小勇)销售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案 罚款 销售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 《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第二十八条  佘小勇 92450311MA5MTTMR48   1.没收违法所得907.20元;
2.并处违法所得(907.20元)2.5倍罚款计2268.00元。
以上罚没款共计3175.20元。
2017-11-17 桂林市雁山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桂雁)食药监食罚〔2017〕026号 雁山区福英食品商店(刘世英)未按规定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案 警告 未按规定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 刘世英 450311600100943   警告 2017-11-17 桂林市雁山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桂雁)食药监食罚〔2017〕036号 雁山区函函综合商店(秦永兰)未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案 警告 未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 秦永兰 450311600013181   警告 2017-11-18 桂林市雁山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桂雁)食药监食罚〔2017〕018号 桂林西城富江酒业有限公司生产产品质量不符合其包装上注明采用产品标准的三花酒案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生产产品质量不符合其包装上注明采用产品标准的三花酒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 桂林西城富江酒业有限公司 914503007913086843 张庚年 1、没收召回的三花酒(生产日期为2017年3月1日,酒精度为53%vol,规格型号为500ml/瓶)共4瓶;2、没收违法所得40元;3、处以货值金额三倍处罚即720元。 2017-11-20 桂林市雁山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桂雁)食药监食罚〔2017〕019号 桂林西城富江酒业有限公司涉嫌生产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瑶家三花酒案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生产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瑶家三花酒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三项,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第二十条第六项 桂林西城富江酒业有限公司 914503007913086843 张庚年 1、没收召回的瑶家三花酒(生产日期为2017年8月1日,酒精度为38%vol,规格型号为500ml/瓶)共4瓶;2、没收违法所得40元;3、处以罚款10000元。合计10040元。 2017-11-20 桂林市雁山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桂雁)食药监食罚〔2017〕020号 桂林西城富江酒业有限公司涉嫌生产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瑶家三花酒案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生产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瑶家三花酒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三项、第一百三十四条,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第二十条第六项 桂林西城富江酒业有限公司 914503007913086843 张庚年 1、没收召回的瑶家三花酒(生产日期为2017年5月1日,酒精度为38%vol,规格型号为500ml/瓶)共4瓶;2、没收违法所得40元;3、处以罚款10000元。合计10040元。 2017-11-20 桂林市雁山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桂雁)食药监食罚〔2017〕038号 雁山区文路商店(蒋永妵)采购食品未按规定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案  警告 采购食品未按规定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 蒋永妵 450311600003316   警告 2017-11-20 桂林市雁山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桂雁)食药监食罚〔2017〕046号 雁山区朱哥餐馆(朱文生)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案 警告 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 朱文生 450311600109268   警告 2017-11-20 桂林市雁山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桂雁)食药监食罚〔2017〕047号 雁山区好口福家常菜馆(文辉坤)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案 警告 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 文辉坤 92450311MA5L76J27J   警告 2017-11-20 桂林市雁山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桂雁)食药监食罚〔2017〕048号 雁山区博源饭店(关华强)采购食品时未查验供货者许可证案 警告 采购食品时未查验供货者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 关华强 450311600019717   警告 2017-11-20 桂林市雁山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桂雁)食药监食罚〔2017〕049号 雁山区西林居饭店(杨玲娟)采购食品时未查验供货者许可证案 警告 采购食品时未查验供货者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 杨玲娟 450311600019830   警告 2017-11-20 桂林市雁山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桂雁)食药监食罚〔2017〕009号 雁山区建国百货经营部(秦建国)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第二十条第(八)项 秦建国 450311600101583   1.没收违法经营的食品(详见(桂雁)食药监食查扣〔2017〕009号《扣押物品清单》);2.并处罚款5000元。 2017-11-20 桂林市雁山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分享到:
  • 雁山区人民政府 联系地址: 桂林市雁山区雁山中路18号
  • 咨询投诉: 0773-3550558 运维联系: 0773-8980691
  • 网站地图 网站管理:18978320998 E-mail:zfb86@126.com
  • (最佳分辨率:1024*768分辨率,IE7.0以上版本浏览器 桂ICP备09009633号-1 网站标识码:4503110005)
  • 广西网警虚拟岗亭

    桂公网安备 45031102000001号